发明名称 立体结构玻璃及其装置
摘要
申请公布号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9.21
申请号 TW100206685 申请日期 2011.04.15
申请人 巍思有限公司 发明人 魏冈
分类号 C03B19/09 主分类号 C03B19/09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张淑贞 台北市内湖区港墘路200号2楼
主权项 一种立体结构玻璃,其包括内表面及外表面,其特征在于:所述立体结构玻璃之内表面为一曲面、或者至少两曲面之组合、或者曲面与平面之组合、或者至少两平面之组合;所述立体结构玻璃之外表面为一曲面、或者至少两曲面之组合、或者曲面与平面之组合、或者至少两平面之组合。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立体结构玻璃,其中所述立体结构玻璃之截面为薄型形状。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立体结构玻璃,其中所述立体结构玻璃之厚度为0.1mm至10mm。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立体结构玻璃,其中所述立体结构玻璃包括主体部及与主体部相连之弯曲部,所述主体部的外表面及主体部的内表面均为平面、或者曲面、或者平面与曲面之组合,所述弯曲部之外表面及弯曲部之内表面均为曲面,所述立体结构玻璃的外表面及立体结构玻璃的内表面均由平面与曲面组合而成。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立体结构玻璃,其中所述立体结构玻璃包括主体部及与主体部相连且自主体部的周边分别延伸出来之第一弯曲部及第二弯曲部,第一弯曲部的外表面及第一弯曲部的内表面均为曲面,第二弯曲部的外表面及第二弯曲部的内表面亦均为曲面,所述立体结构玻璃之外表面及立体结构玻璃的内表面均至少由两个曲面组合而成。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立体结构玻璃,其中所述第一弯曲部及第二弯曲部位于主体部之同侧。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立体结构玻璃,其中所述主体部之外表面及主体部之内表面均为平面、或者曲面、或者平面与曲面之组合。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立体结构玻璃,其中所述第一弯曲部及第二弯曲部位于主体部之两侧。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立体结构玻璃,其中所述主体部之外表面及主体部之内表面均为平面、或者曲面、或者平面与曲面之组合。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立体结构玻璃,其中第一弯曲部与第二弯曲部之曲率一个为正,另一个为负。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立体结构玻璃,其中所述立体结构玻璃之内表面仅为一个曲面,所述立体结构玻璃的外表面亦仅为一个曲面。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立体结构玻璃,其中所述立体结构玻璃包括主体部及与主体部相连且自主体部延伸出来之至少一弯折部,所述主体部与弯折部的内、外表面均为平面且相邻两平面之连接处形成一夹角,所述夹角大于0度小于180度。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立体结构玻璃,其中所述立体结构玻璃包括主体部、与主体部相连且自主体部延伸出来之第一弯曲部、自第一弯曲部延伸的第一延伸部、与主体部相连且自主体部延伸出来的第二弯曲部、及自第二弯曲部延伸的第二延伸部,所述主体部、第一延伸部及第二延伸部的内、外表面均为平面,所述第一弯曲部及第二弯曲部的内、外表面均为曲面,所述立体结构玻璃的外表面与立体结构玻璃的内表面均是复数个交替设置的曲面与平面的组合。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立体结构玻璃,其中所述第一、第二延伸部均垂直于主体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立体结构玻璃,其中所述第一、第二延伸部与主体部形成夹角,所述夹角大于0度小于180度且不等于90度。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立体结构玻璃,其中所述立体结构玻璃包括主体部、与主体部相连且仅自主体部的一侧延伸出来的第一弯曲部、及自第一弯曲部延伸的第一延伸部,所述主体部及第一延伸部的内、外表面均为平面,所述第一弯曲部的内、外表面均为曲面。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立体结构玻璃,其中所述第一延伸部垂直于主体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立体结构玻璃,其中所述第一延伸部与主体部形成夹角,所述夹角大于0度小于180度且不等于90度。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立体结构玻璃,其中所述立体结构玻璃包括主体部及自主体部一体延伸出来之第一延伸部与第二延伸部;所述主体部的内表面及主体部的外表面均为曲面,所述第一、第二延伸部均为平板状且第一、第二延伸部的内表面及第一、第二延伸部的外表面均为平面;所述立体结构玻璃的外表面与立体结构玻璃的内表面均包括一个曲面与两个平面的组合。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立体结构玻璃,其中所述立体结构玻璃之边缘部分包括主体部及自主体部一体延伸出来的延伸部,所述延伸部的外表面包括第一平面、与第一平面相对且位于第一平面底部的第二平面、及连接第一、第二平面的第一曲面,所述延伸部的内表面为位于第一曲面内侧的第二曲面,所述立体结构玻璃的外表面为两个平面与一个曲面的组合,所述立体结构玻璃的内表面为一个平面与一个曲面的组合。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所述之立体结构玻璃,其中所述第一平面与第二平面相互平行。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所述之立体结构玻璃,其中所述第一曲面可以被替换成第二平面。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所述之立体结构玻璃,其中所述立体结构玻璃还设有自第二平面凹陷的开槽。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立体结构玻璃,其中所述立体结构玻璃的内表面与所述立体结构玻璃的外表面之间的距离为固定的、或者为线性变化的、或者为非线性变化的。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立体结构玻璃,其中所述立体结构玻璃系采用模造制程而制造出来的。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立体结构玻璃,其中所述立体结构玻璃的俯视图所呈现的几何形状为多边形、或圆形、或椭圆形、或扇形、或弓形、或自由造型、或以上形状之组合。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立体结构玻璃,其中所述立体结构玻璃设有至少一穿透孔洞,该穿透孔洞贯穿立体结构玻璃之内表面与立体结构玻璃之外表面。一种立体结构玻璃,其包括主体部及自主体部的外缘一体延伸出来之复数延伸部,所述主体部包括内表面及外表面,所述延伸部也包括内表面及外表面,所述立体结构玻璃的内表面包括主体部的内表面及延伸部的内表面,所述立体结构玻璃的外表面包括主体部的外表面及延伸部的外表面,其特征在于:所述立体结构玻璃的内表面为一曲面、或者至少两曲面之组合、或者曲面与平面之组合、或者至少两平面之组合;所述立体结构玻璃的外表面为一曲面、或者至少两曲面之组合、或者曲面与平面之组合、或者至少两平面之组合。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所述之立体结构玻璃,其中所述主体部之外表面及主体部之内表面均为平面、或者曲面、或者平面与曲面之组合,所述延伸部的外表面及延伸部的内表面均为曲面。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所述之立体结构玻璃,其中所述主体部的外表面及主体部的内表面均为平面,所述延伸部的外表面及延伸部的内表面亦均为平面,所述延伸部与主体部之夹角大于0度小于180度。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所述之立体结构玻璃,其中所述主体部设有至少一穿透孔洞。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所述之立体结构玻璃,其中至少一延伸部设有缺口。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所述之立体结构玻璃,其中所述立体结构玻璃的俯视图所呈现的几何形状为多边形、或圆形、或椭圆形、或扇形、或弓形、或自由造型、或以上形状之组合。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所述之立体结构玻璃,其中所述立体结构玻璃系采用模造制程而制造出来的。一种立体结构玻璃,其为环状,其特征在于:所述立体结构玻璃包括相对设置的两主体部及分别从两侧连接该两主体部之两连接部,所述主体部之内、外表面均为平面,所述连接部之内、外表面均为曲面,所述立体结构玻璃的内表面包括主体部的内表面及连接部的内表面,所述立体结构玻璃的外表面包括主体部的外表面及连接部的外表面。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至第35项中任意一项所述之立体结构玻璃,其中所述曲面的曲率为不为零的固定曲率或者连续变化的曲率。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6项所述之立体结构玻璃,其中所述连续变化的曲率为线性变化曲率或者非线性变化曲率。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6项所述之立体结构玻璃,其中所述立体结构玻璃的内表面或者所述立体结构玻璃的外表面覆盖有表面膜层,所述表面膜层为非导电膜层或者导电膜层,所述非导电膜层为防爆膜、或者装饰膜、或者光学膜、或者防污膜、或者表面硬化膜;所述导电膜层为非透明导电膜或者透明导电膜;所述光学膜为抗炫光膜或者抗反射膜。一种装置,其包括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至第35项中任意一项所述之立体结构玻璃。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9项所述之装置,其中所述装置为立体结构玻璃外壳、或者立体结构玻璃盖板、或者立体结构玻璃外观组件、或者立体结构玻璃功能按键、或者立体结构玻璃触控面板、或者立体结构玻璃触控按键、或者立体结构玻璃触控装置、或者萤幕保护玻璃。
地址 香港
您可能感兴趣的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