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花生检验取样器 |
摘要 |
花生检验取样器,属于粮食进出口检验检测技术领域,特别是属于一种关于花生检验的取样器。具有方筒形的扦柱(1)和与之联结的握持手柄(2);扦柱(1)的一侧面上端装设有弹簧(3),中部附设有柔性薄片(4);所述柔性薄片(4)的上端与弹簧(3)连接,下端连接提拉连线(5);所述提拉连线(5)通过扦柱(1)底部绕至相对的侧面,提拉连线(5)末端为提拉手柄(6)。本实用新型能够插入物料的底部,所取试样包含了物料的全断面,具有充分的代表性,提高了检测准确性和公正性,且具有使用方便、提高工作效率的积极效果。 |
申请公布号 |
CN204882147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12.16 |
申请号 |
CN201520612153.1 |
申请日期 |
2015.08.14 |
申请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发明人 |
张永春;宋卫得;袁晓鹰;刘培海;卢志晓;刘冰;张阳 |
分类号 |
G01N1/10(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1N1/10(2006.01)I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千纳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18 |
代理人 |
卜令涛;魏振柯 |
主权项 |
一种花生检验取样器,其特征在于,具有方筒形的扦柱(1)和与之联结的握持手柄(2);扦柱(1)的一侧面上端装设有弹簧(3),中部附设有柔性薄片(4);所述柔性薄片(4)的上端与弹簧(3)连接,下端连接提拉连线(5);所述提拉连线(5)通过扦柱(1)底部绕至相对的侧面,提拉连线(5)末端为提拉手柄(6)。 |
地址 |
276826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连云港路9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