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花生检验取样器
摘要 花生检验取样器,属于粮食进出口检验检测技术领域,特别是属于一种关于花生检验的取样器。具有方筒形的扦柱(1)和与之联结的握持手柄(2);扦柱(1)的一侧面上端装设有弹簧(3),中部附设有柔性薄片(4);所述柔性薄片(4)的上端与弹簧(3)连接,下端连接提拉连线(5);所述提拉连线(5)通过扦柱(1)底部绕至相对的侧面,提拉连线(5)末端为提拉手柄(6)。本实用新型能够插入物料的底部,所取试样包含了物料的全断面,具有充分的代表性,提高了检测准确性和公正性,且具有使用方便、提高工作效率的积极效果。
申请公布号 CN204882147U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2.16
申请号 CN201520612153.1 申请日期 2015.08.14
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发明人 张永春;宋卫得;袁晓鹰;刘培海;卢志晓;刘冰;张阳
分类号 G01N1/10(2006.01)I 主分类号 G01N1/10(2006.01)I
代理机构 深圳市千纳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18 代理人 卜令涛;魏振柯
主权项 一种花生检验取样器,其特征在于,具有方筒形的扦柱(1)和与之联结的握持手柄(2);扦柱(1)的一侧面上端装设有弹簧(3),中部附设有柔性薄片(4);所述柔性薄片(4)的上端与弹簧(3)连接,下端连接提拉连线(5);所述提拉连线(5)通过扦柱(1)底部绕至相对的侧面,提拉连线(5)末端为提拉手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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