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头发定型剂及含疏水性头发定型聚合体之组合物
摘要 头发定型剂,以及含有它们的水性美发 (hair care) 组合物,其中的头发定型剂,包含一种具有会挥发而且不溶于水的稀释剂之不溶于水头发定型聚合物。不溶于水的头发定型聚合物,大体上是由疏水性的单体单元组成。这些组合物,特别有用于以一种要冲洗掉的美发组合物型式涂抹于头发上,组合物包含头发定型剂,以及一种能提供胶一般流动性的水性载体。
申请公布号 TW244904 申请公布日期 1995.04.11
申请号 TW081105494 申请日期 1992.07.11
申请人 宝硷公司 发明人 塞舍,茱莉亚.利特
分类号 A61K7/11 主分类号 A61K7/1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头发定型组合物,其包含:(a)大约0.1重量至大约重量的头发定型剂,此头发定型剂包含:(i)一种主要由可聚合疏水性单体衍生成的单体单元所构成之头发定型聚合物,该聚合物的重量平均分子量至少是大约10,000,而25℃时在水中的溶解度是大约0.1或更小,这是以水加聚合物的总重量为基准来计算,其中该疏水性单体是选自下列所组成之族群:甲基丙烯酸正丁酯、甲基丙烯酸异丁酯、甲基丙烯酸2-乙基己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特丁酯、甲基丙烯酸丁酯及其混合物;及(ii)该头发定型聚合物之水不溶性稀释剂,该稀释剂在大气压力下之沸点小于大约300℃,该25℃下,于水中的溶解度是0.2或更小,这些是以水加稀释剂总量为基准来计算,其系选自烃、酯、醚、烷醇、矽衍生物及其混合物;其中头发定型聚合物与稀释剂之重量比例是由大约1:100至大约5:1;和(b)50至99.9重量的一种水性载体,其系选自水、CC_1C-CC_4C醇、及其混合物。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头发定型组合物,其中重量平均分子量至少是大约30,000。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的头发定型组合物,其中重量平均分子量至少是大约50,000。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的头发定型组合物,其中重量平均分子量至少是大约75,000。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的头发定型组合物,其中重量平均分子量至少是大约50,000至大约200,000之间。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头发定型组合物,其中聚合物是丙烯酸特丁酯均聚物。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头发定型组合物,其中稀释剂是己二酸二异丙脂。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的头发定型组合物,其中稀释剂是己二酸二异丙酯和挥发性矽酮的混合物,而且重量平均分子量是大约75,000至大约150,000之间。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头发定型组合物,其中水性载体另包含脂肪或类脂肪载体物质和一种阳离子界面活性剂之组合,或是一种疏水改良非离子性水溶性聚合物及此疏水改良非离子性水溶水聚合物的第二增黏剂,或是其混合物。1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的头发定型组合物,其中水性载体另包含脂肪或类脂肪载体物质和一种阳离子界面活性剂之组合,或是一种疏水改良非离子性水溶性聚合物及此疏水改良非离子性水溶水聚合物的第二增黏剂,或是其混合物。1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的头发定型组合物,其中水性载体另包含一种水溶性聚合物,它是一种选自甲基纤维素、羟乙基纤维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羟丙基纤维素、及乙基羟乙基纤维素的纤维素醚。1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的头发定型组合物,其中水性载体另包含一种水溶性聚合物,它是一种选自甲基纤维素、羟乙基纤维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羟丙基纤维素、及乙基羟乙基纤维素的纤维素醚。1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头发定型组合物,其进一步包含一种含量最多为18重量的头发调理剂。1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的头发定型组合物,其中头发调理剂包含一种阳离子界面活性剂,或是一种非挥发性矽酮,或是其混合物。1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的头发定型组合物,其进一步包含一种含量最多为18重量的非挥发性矽酮头发调理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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