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有机蔬菜专用除草剂及其制备方法 |
摘要 |
有机蔬菜专用除草剂,涉及农用药品制备技术领域,包括以下原料组成:白术浸提液6-8份、木香浸提液8-10份、山药浸提液6-8份、元参浸提液8-10份、甘草浸提液6-8份、防风浸提液10-12份、黄芪浸提液8-10份、南星浸提液14-16份、半夏浸提液8-10份、柴胡浸提液8-10份、丹参浸提液8-12份、毛知母浸提液8-12份、碳酸盐10-18份。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工艺流程简洁,原料配比合理,成本低廉,原料易得,且原料均为无公害的非化学成分,纯天然无污染,因此对有机食品的种植没有任何影响,吸收好,效果明显,便于推广及使用。 |
申请公布号 |
CN105145673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12.16 |
申请号 |
CN201510533160.7 |
申请日期 |
2015.08.25 |
申请人 |
蚌埠海上明珠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张国前;郑阳;张健 |
分类号 |
A01N65/40(2009.01)I;A01P13/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01N65/40(2009.01)I |
代理机构 |
安徽信拓律师事务所 34117 |
代理人 |
娄尔玉 |
主权项 |
有机蔬菜专用除草剂,其特征在于:由以下组分的原料制成:白术浸提液6‑8份、木香浸提液8‑10份、山药浸提液6‑8份、元参浸提液8‑10份、甘草浸提液6‑8份、防风浸提液10‑12份、黄芪浸提液8‑10份、南星浸提液14‑16份、半夏浸提液8‑10份、柴胡浸提液8‑10份、丹参浸提液8‑12份、毛知母浸提液8‑12份、碳酸盐10‑18份。 |
地址 |
233000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燕山乡王巷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