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摄像显示一体机(落地式)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摄像显示一体机(落地式)。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视频记录、显示与处理等工作。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主要包括:产品的形状。4.省略视图的情况:仰视图无设计要点,省略仰视图。5.本外观设计指定的最能体现本外观设计要点的图片:立体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508361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2.16
申请号 CN201530268531.4 申请日期 2015.07.23
申请人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余丹露
分类号 14-02(10);16-01(10) 主分类号 14-02(10)
代理机构 北京汇智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46 代理人 朱登河
主权项
地址 310052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5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