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一种含混合主体之有机发光二极体之制作方法,系包括下列步骤:(A)提供一基板,其上方设有一第一电极;(B)涂布一发光层材料于一模具上,其中该发光层材料系包含有:一混合主体、及发光材料,该发光材料系为发光染料、或具有发光官能基之材料,该混合主体系包含:小分子主体、及掺杂主体,其中,掺杂主体系为高分子主体、寡分子主体、或其混合物;小分子主体系为由单一分子构成之分子,其分子量为1,000g/mole以下,高分子主体之分子量为10,000g/mole或以上,且寡分子主体之分子量系为1,000-10,000g/mole,其中该掺杂主体之含量系占该小分子主体总重量之5~80wt%;(C)将涂布有该发光层材料之该模具压印在该基板上,以转印该发光层材料至该基板之该第一电极上,而形成一发光层;以及(D)形成一第二电极于该发光层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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