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手机短信自动转发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手机短信自动转发方法,包括:在手机端预设定短信转发模块;当手机端接收到短信息时,判断短信转发模块是否启动,是,则短信转发模块对接收短信进行处理,判断接收到的短信是否符合转发规则,是,则转发短信给预设置的发送号码,否则不转发短信。本发明中实现了根据用户不同的需求,自动智能的转发短信,特别是在多接收人以及多短信转发时,避免了人工转发操作的繁琐和漏发,实现了自动、快速、智能、精确的转发短信。
申请公布号 CN105141783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2.09
申请号 CN201510653494.8 申请日期 2015.10.12
申请人 重庆蓝岸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发明人 辛晓丽
分类号 H04M1/725(2006.01)I 主分类号 H04M1/725(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远大卓悦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69 代理人 史霞
主权项 一种手机短信自动转发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骤一、在手机端预设定短信转发模块;步骤二、当手机端接收到短信息时,判断短信转发模块是否启动,是,则执行步骤三;步骤三、短信转发模块对接收短信进行处理,判断接收到的短信是否符合转发规则,若符合则转发,则将接收到的短信转给短信转发模块中预设置的发送号码,若不符合转发规则,则执行步骤四,其中,转发规则为:遍历接收到的短信内容,若接收到的短信内容中存在有与短信转发模块中预设置的关键词相同的词,则符合转发规则,若接收到的短信中不存在有与短信转发模块中预设置的关键词相同的词,则为不符合转发规则;或提取接收到的短信的发送端号码,遍历转发模块中预设置的转发号码,若短信转发模块中预设置的转发号码与提取的发送端号码相同的号码相同,则符合转发规则,若短信转发模块中预设置的转发号码与提取的发送端号码相同的号码不相同,则为不符合转发规则;或提取接收到的短信的发送端号码,遍历短信转发模块中预设置的转发号码和接收到的短信内容,若短信转发模块中预设置的转发号码与提取的发送端号码相同的号码相同,同时接收到的短信中存在有与短信转发模块中预设置的关键词相同的词,则符合转发规则,若短信转发模块中预设置的转发号码与提取的发送端号码不相同或接收到的短信中不存在有与短信转发模块中预设置的关键词相同的词,则为不符合转发规则;或提取接收到的短信的发送端号码,遍历接收到短信的内容与短信转发模块中预设置的转发号码,若短信转发模块中预设置的转发号码与提取的发送端号码相同的号码相同或接收到的短信中存在有与短信转发模块中预设置的关键词相同的词,则符合转发规则,若短信转发模块中预设置的转发号码与提取的发送端号码不相,同时接收到的短信中不存在有与短信转发模块中预设置的关键词相同的词,则为不符合转发规则;或提取接收到的短信的发送端号码,遍历手机端的通讯录和接收到的短信内容,若接收到的短信中存在有与短信转发模块中预设置的关键词相同的词,同时在手机端的通讯录中不存在有与提取的发送端号码相同的号码,则符合转发规则,若接收到的短信中不存在有与短信转发模块中预设置的关键词相同的词,或手机端的通讯录有与提取的发送端号码相同的号码,则为不符合转发规则;或提取接收到的短信的发送端号码,遍历手机端的通讯录和接收到的短信内容,若接收到的短信中存在有与短信转发模块中预设置的关键词相同的词,或在手机端的通讯录中不存在有与提取的发送端号码相同的号码,则符合转发规则,若接收到的短信中不存在有与短信转发模块中预设置的关键词相同的词,同时手机端的通讯录有与提取的发送端号码相同的号码,则为不符合转发规则;或提取接收到的短信的发送端号码,遍历短信转发模块中预设置的转发号码和手机端的通讯录,若短信转发模块中预设置的转发号码与提取的发送端号码相同,或手机端通讯录中没有与提取的发送端号码相同的号码相同的号码,则符合转发规则,若短信转发模块中预设置的转发号码与提取的发送端号码不相同,同时手机端通讯录中有与提取的发送端号码相同的号码相同的号码,则不符合转发规则;或提取接收到的短信的发送端号码,遍历短信转发模块中预设置的转发号码和手机端的通讯录,若短信转发模块中预设置的转发号码与提取的发送端号码相同,同时手机端通讯录中没有与提取的发送端号码相同的号码相同的号码,则符合转发规则,若短信转发模块中预设置的转发号码与提取的发送端号码不相同,或手机端通讯录中有与提取的发送端号码相同的号码相同的号码,则不符合转发规则;步骤四、不转发接收到的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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