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联合复式作业的中耕机械苗间除草机构
摘要 一种联合复式作业的中耕机械苗间除草机构属于农业机械;在机架总成上、位于主吊挂轴后方部位处相互平行的安装后吊挂轴,由后除草齿盘串接组成的后除草齿辊总成可转动的配装在后吊挂轴上,后除草齿辊总成整体位于主除草齿辊总成的正后方,且所述后除草齿辊总成上的后除草齿盘与主除草齿辊总成上的主除草齿盘在左右横向位置上呈相互交叉错位配置,在农作物未出苗前和出苗后第一次除草时,主除草齿盘和后除草齿盘回转线速度均为3.3-9.8米/秒,农作物出苗后第二次除草时,主除草齿盘回转线速度为3.3-9.8米/秒,后除草齿盘回转线速度低于主除草齿盘回转线速度;本机构除草效率高,伤苗率低,可满足各种农作物出苗前、后除草作业使用。
申请公布号 CN204836957U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2.09
申请号 CN201520512319.2 申请日期 2015.07.16
申请人 孙吴县农发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发明人 张修春;张建伟;贾卓;邱德山
分类号 A01B39/18(2006.01)I;A01M21/02(2006.01)I 主分类号 A01B39/18(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联合复式作业的中耕机械苗间除草机构,包括机架总成(1)及安装在机架总成(1)上的主吊挂轴(2),在所述主吊挂轴(2)上可转动的配装由主除草齿盘(3)串接组成的主除草齿辊总成(4),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机架总成(1)上、位于主吊挂轴(2)后方部位处相互平行的安装后吊挂轴(5),在所述后吊挂轴(5)上可转动的配装由后除草齿盘(6)串接组成的后除草齿辊总成(7),所述后除草齿辊总成(7)整体位于主除草齿辊总成(4)的正后方,且所述后除草齿辊总成(7)上的后除草齿盘(6)与主除草齿辊总成(4)上的主除草齿盘(3)在左右横向位置上呈相互交叉错位配置;在农作物未出苗前的苗间除草作业时,所述主除草齿盘(3)和后除草齿盘(6)的齿尖部位处回转线速度均为3.3‑9.8米/秒;在农作物出苗后的第一次苗间除草作业时,主除草齿盘(3)齿尖部位处和后除草齿盘(6)齿尖部位处的回转线速度均为3.3‑9.8米/秒,在农作物出苗后的第二次苗间除草作业时,主除草齿盘(3)齿尖处的回转线速度为3.3‑9.8米/秒,后除草齿盘(6)齿尖处的回转线速度低于主除草齿盘(3)齿尖处的回转线速度。
地址 164200 黑龙江省孙吴县孙吴镇交通街229号孙吴县农发农业机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