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白色有机电致发光元件
摘要 本发明涉及白色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其包括:阳极;阴极;设置在阳极和阴极之间的空穴传输层;设置在阳极和阴极之间的电子传输层;和多个发光层,来自空穴传输层和电子传输层的空穴和电子将注入其中,所述的发光层设置在空穴传输层和电子传输层之间。配置所述的发光层使得其对蓝色、绿色和红色各有至少一个发射峰值波长,且蓝色的发射峰值波长在约445nm-455nm的范围。
申请公布号 CN102751441B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2.09
申请号 CN201210116290.7 申请日期 2012.04.19
申请人 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 发明人 户田直宏;野口公喜;槻谷绫子
分类号 H01L51/50(2006.01)I 主分类号 H01L51/50(2006.01)I
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代理人 于辉
主权项 白色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其包括:阳极;阴极;设置在阳极和阴极之间的空穴传输层;设置在阳极和阴极之间的电子传输层;和发光层,来自空穴传输层和电子传输层的空穴和电子将注入其中,所述的发光层设置在空穴传输层和电子传输层之间,其中,所述发光层包括蓝色区发射层、红色区发射层和绿色区发射层,其中配置所述的发光层,使其发射白色光,所述白色光由各自具有发射峰的蓝色、绿色和红色组成,且蓝色的发射峰值波长在445nm‑455nm的范围,以及所述蓝色区发射层由2,5,8,11‑四叔丁基芘或sty‑NPD构成,所述红色区发射层由PQ<sub>2</sub>Ir(acac)构成,所述绿色区发射层由Ir(ppy)<sub>3</sub>或C545T(10‑1,3‑苯并噻唑‑2‑基)‑1,1,7,7‑四甲基‑2,3,6,7‑四氢‑1H,5H,11H‑吡喃[2,3‑f]吡啶并[3,2,1‑ij]喹啉‑11‑酮)构成。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