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可实现推焦车自动扒焦操作的装置 | ||
摘要 | 一种可实现推焦车自动扒焦操作的装置,属焦化生产辅助设备技术领域。改进之处为:推焦杆托辊支架内侧固定挡块,铲斗底板与推焦杆下底面处于同一水平面,垂直于铲斗底板的铲斗背板与推焦杆左侧面平行固定,铲斗背板和推焦杆厚度方向开有同轴线的通孔;它还包括宽度与铲斗底板宽度相匹配的推焦板、下边与推焦板上边转动连接的挡焦板、推杆和固定于推杆右端的弹簧,推焦板垂直放置于铲斗底板上,推杆与铲斗背板垂直,左端水平穿过推焦杆和铲斗背板上的通孔与推焦板固定;推杆与推焦杆托辊支架内侧固定的挡块处于距水平面同一高度,推杆杆体上安装限位环。本实用新型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操作安全性,延长了焦炉寿命;结构简单,推广前景广阔。 | ||
申请公布号 | CN204848745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12.09 |
申请号 | CN201520619970.X | 申请日期 | 2015.08.18 |
申请人 |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 | 发明人 | 许宝先;余诚桓;安占来;刘传勋;杜晓涵 |
分类号 | C10B33/08(2006.01)I | 主分类号 | C10B33/08(2006.01)I |
代理机构 | 石家庄冀科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3108 | 代理人 | 陈丽 |
主权项 | 一种可实现推焦车自动扒焦的装置,包括推焦杆(1)、铲斗(4)和推焦杆托辊支架(2),其特征在于:推焦杆托辊支架(2)内侧固定挡块(3),铲斗(4)的底板与推焦杆(1)的下底面处于同一水平面,垂直于铲斗(4)底板的铲斗(4)背板与推焦杆(1)左侧面平行固定,铲斗(4)背板和推焦杆(1)厚度方向开有同轴线的通孔(8);它还包括宽度与铲斗(4)底板宽度相匹配的推焦板(5)、下边与推焦板(5)上边转动连接的挡焦板(6)、推杆(7)和固定于推杆(7)右端的弹簧(9),推焦板(5)放置于铲斗(4)的底板上并与铲斗(4)底板垂直,推杆(7)与铲斗(4)背板垂直,左端水平穿过推焦杆(1)和铲斗(4)背板上的通孔(8)与推焦板(5)固定;推杆(7)至铲斗(4)底板的垂直高度与推焦杆托辊支架(2)内侧固定的挡块(3)中心距铲斗(4)底板的垂直高度相同,推杆(7)杆体上安装限位环(10)。 | ||
地址 | 056015 河北省邯郸市复兴路2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