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无线图像通信系统以及无线图像通信装置
摘要 本发明的无线图像通信系统具有:无线发送图像数据的发送机和接收从所述发送机发送的所述图像数据的接收机,其中,所述发送机具有:通信信道变更指示部,其从操作者接受如下指示:将与所述图像数据的发送所涉及的所述接收机之间的无线通信中正在使用的通信信道变更为与该正在使用的通信信道不同的预定的通信信道;以及发送部,其根据所述指示,向所述接收机无线发送与所述预定的通信信道有关的信息,所述接收机具有:接收部,其接收从所述发送机无线发送的所述信息;以及无线通信控制部,其进行将与所述发送机之间的无线通信中正在使用的通信信道变更为所接收的所述信息表示的通信信道的处理。
申请公布号 CN103053210B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2.09
申请号 CN201180037883.8 申请日期 2011.06.27
申请人 奥林巴斯株式会社 发明人 远藤隆久;石关学
分类号 H04W72/02(2006.01)I 主分类号 H04W72/02(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代理人 李辉;于靖帅
主权项 一种无线图像通信系统,其具有无线发送图像数据的发送机和接收从所述发送机发送的所述图像数据的接收机,其中,所述发送机具有:通信信道变更指示部,其从操作者接受如下指示:将与所述图像数据的发送所涉及的所述接收机之间的无线通信中所使用的通信信道,从现在使用中的第1通信信道,变更为与该第1通信信道不同的第2通信信道;以及发送机通信部,其向所述接收机无线发送与所述第2通信信道有关的信息,所述接收机具有:接收机通信部,其接收从所述发送机无线发送的所述信息;其中,在将频带与所述第2通信信道一部分重叠的通信信道定义为相邻信道时,所述发送机和所述接收机中的至少一方具有:判定部,其在所述发送机的所述通信信道变更指示部接受了所述指示的情况下,对所述第2通信信道和所述相邻信道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测,根据所述检测结果,判定是否能够使用所述第2通信信道;在所述判定部判定为能够使用所述第2通信信道的情况下,所述发送机和所述接收机进行将与所述发送机和所述接收机之间的无线通信中正在使用的通信信道从所述第1通信信道变更为所述第2通信信道的处理。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