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活性炭再生过程粉炭产生量的测算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活性炭再生过程粉炭产生量的测算方法,该方法是分别收集烟尘、废水沉降泥渣及其他渣并称重后,按相关测水分标准方法烘干检测水分,分别取干基的烟尘、废水沉降泥渣及其他渣检测炭元素,计算出分别含炭元素的量并求和即为粉炭产生量,其中烟尘量、废水沉降过滤泥渣量、其他渣量按一段时间平均进入再生每吨活性炭平均产生量计。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有效的、可准确计量的活性炭再生过程粉炭产生量的测算方法。
申请公布号 CN105138837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2.09
申请号 CN201510518437.9 申请日期 2015.08.23
申请人 长春黄金研究院 发明人 张微;崔崇龙;杨明远
分类号 G06F19/00(2011.01)I 主分类号 G06F19/00(2011.01)I
代理机构 长春市四环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22103 代理人 张建成
主权项 一种活性炭再生过程粉炭产生量的测算方法,该方法是:分别收集烟尘、废水沉降泥渣及其他渣并称重后,按相关测水分标准方法烘干检测水分,分别取干基的烟尘、废水沉降泥渣及其他渣检测炭元素,根据下述公式计算出粉炭产生量,其中烟尘量、废水沉降过滤泥渣量、其他渣量按一段时间平均进入再生每吨活性炭平均产生量计:粉炭产生量=烟尘量×(1‑烟尘水分)×烟尘中炭元素量+废水沉降泥渣量×(1‑废水沉降泥渣水分)×废水沉降泥渣中炭元素量+其他渣量×(1‑其他渣水分)×其他渣中炭元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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