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按家族单位提供的家系牌位保管所 |
摘要 |
本申请涉及在自然葬中所使用的牌位保管所,更详细地涉及当因人的去世而举行葬礼时,适用于在以家族单位家系自然葬方式将火化的骨灰自然撒在野外或以树葬方式将火化的骨灰撒在树下来举行葬礼的情况,或可用于现有的公园墓地或骨灰堂等的牌位保管所。本申请涉及家系自然葬牌位保管所,上述家系自然葬牌位保管所用于以家族为单位并按自然葬的方式执行葬礼程序,上述家系自然葬牌位保管所形成用于根据家系依次供奉故人的牌位挂在支柱的结构,或者上述家系自然葬牌位保管所形成具有根据家系依次排列的牌位板的结构,并且上述家系自然葬牌位保管所包括:太阳能发电装置,用于在上述支柱或牌位板的上部实现太阳能发电;以及记录保管室,位于上述支柱或牌位板的下部,或者位于牌位保管所的一侧部,用于存储故人的履历或生涯。 |
申请公布号 |
CN10514357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12.09 |
申请号 |
CN201480009925.0 |
申请日期 |
2014.03.13 |
申请人 |
金光开发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刘善珠 |
分类号 |
E04H13/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E04H13/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律知言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500 |
代理人 |
陈英;吴鹏章 |
主权项 |
一种家系自然葬牌位保管所,用于以家族为单位按自然葬方式执行葬礼程序,上述家系自然葬牌位保管所的特征在于,上述牌位保管所(100)包括:支柱(20)或牌位板(51),用于挂牌位(50),该牌位(50)用于按照家系依次供奉;太阳能发电装置(40),用于在上述支柱或牌位板的上部实现太阳能发电;以及记录保管室(60),位于上述支柱(20)或牌位板(51)的下部或牌位保管所的一侧部,用于存储故人的履历或生涯。 |
地址 |
韩国庆尚南道金海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