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超深建筑垃圾坑直接强夯法治理工艺
摘要 本发明属于建筑施工方法和工艺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超深建筑垃圾坑直接强夯法治理工艺,包括以下步骤:(1)将建筑垃圾和筛余石料从超深建筑垃圾坑中取出,形成用于建设用地的坑;(2)将混合土、筛余石料及建筑垃圾交替摊铺回填;(3)虚铺完成后采用直接强夯法进行处理,重复上述(2)-(3)步骤直至距离超深建筑垃圾坑坑口3.0m处;(4)在其上平铺天然级配的砂砾石3m后进行强夯;(5)再采用激振力≥250KN的振动碾进行碾压3-4遍后,超深建筑垃圾坑的回填治理完毕,即形成可直接利用的建设用地。使用本发明的治理工艺对于深度超过20米的超深建筑垃圾坑进行治理后,可以直接作为场地地基,解决超深建筑垃圾坑再利用的这一难题。
申请公布号 CN103669329B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2.02
申请号 CN201310729566.3 申请日期 2013.12.25
申请人 新疆新工勘岩土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杨卫新;田新平;王建平;张胜利
分类号 E02D3/08(2006.01)I;E02D3/046(2006.01)I;E02D17/18(2006.01)I 主分类号 E02D3/08(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煦润律师事务所 11522 代理人 苏庆
主权项 超深建筑垃圾坑直接强夯法治理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超深建筑垃圾坑深度在20米以上,该工艺包括以下步骤:(1)将建筑垃圾和筛余石料从超深建筑垃圾坑中取出,形成用于建设用地的坑,建筑垃圾和筛余石料在取出过程中应分类放置,主要分类为建筑垃圾、筛余石料及现场开挖形成的杂土与砾石混合的混合土;(2)将混合土、筛余石料及建筑垃圾以1:1:1的比例交替摊铺回填,每层摊铺厚度为0.8‑1.0m,每次虚铺厚度为不大于5m;(3)虚铺完成后采用直接强夯法进行处理,强夯设计参数为:点夯能量:5000KN·m;夯点布置: 4.5×5.0m;每点夯击数:8次;满夯:能量为2000KN·m,1遍2击;夯点锤印相切;处理后经检测,该层承载力特征值为f<sub>ak</sub>≥200kPa,变形模量为E<sub>0</sub>≥15MPa即为合格;重复上述(2)‑(3)步骤直至距离超深建筑垃圾坑坑口3.0m处;(4)上述步骤(3)结束后,在其上平铺天然级配的砂砾石3m后进行强夯,强夯参数与步骤(3)中的强夯设计参数一致;天然级配砂砾石处理后,经检测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sub>ak</sub>≥200kPa,变形模量E<sub>0</sub>≥20MPa即为合格;(5) 在上述步骤(4)结束后再采用激振力≥250KN的振动碾进行碾压3‑4遍后,超深建筑垃圾坑的回填治理完毕,即形成可直接利用的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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