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混凝土超缓凝剂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混凝土超缓凝剂,包含按以下重量份配比的各组分:乙二胺四亚甲基磷酸15-20份、氨基三亚甲基磷酸10-15份、羟甲基丙基纤维素15-20份、白糖10-15份、水30-50份,各组分总计共100份。本发明的优点是掺量只需胶凝材料质量的0.3-0.5%,但缓凝时间能延长至80-100小时,28天凝结时间不下降,但混凝土的后期强度仍然达标,相比普通缓凝剂,产品成本低,经济指标和技术指标兼具。
申请公布号 CN105110696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2.02
申请号 CN201510665682.2 申请日期 2015.10.16
申请人 江苏名和集团有限公司 发明人 马树泉;臧军;邓明超
分类号 C04B24/38(2006.01)I;C04B103/22(2006.01)N 主分类号 C04B24/38(2006.01)I
代理机构 南京苏高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04 代理人 汤磊
主权项 一种混凝土超缓凝剂,其特征在于包含按以下重量份配比的各组分:乙二胺四亚甲基磷酸15‑20份、氨基三亚甲基磷酸10‑15份、羟甲基丙基纤维素15‑20份、白糖10‑15份、水30‑50份,各组分总计共100份。
地址 212000 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润州工业园区五州山茶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