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带有安全防护装置的轨道式升降机
摘要 一种带有安全防护装置的轨道式升降机,包括底座和两根竖直设置在底座上的立柱,在两根立柱上设有轨道槽,并于轨道槽内设置链条,用于承载重物的托杆连接在链条上,安全防护装置包括重物保护杆和托杆保护杆,重物保护杆的两端分别固定在两根立柱的侧壁上,并与托杆平行,并且重物保护杆的位置高于托杆升降的下限位,托杆保护杆固定设置在轨道槽的开口边沿,并垂直于重物的升降方向和所述的托杆,托杆保护杆的位置低于托杆升降的下限位。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重物保护杆与托杆保护杆,在轨道式升降机出现控制系统失灵、机械结构故障或链条断裂时,将托杆以及托杆上的重物阻挡在安全高度范围内,保护操作人员以及设备的安全。
申请公布号 CN204824025U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2.02
申请号 CN201520514667.3 申请日期 2015.07.16
申请人 河南圣华原铝业有限公司 发明人 郝琦
分类号 B66F9/02(2006.01)I;B66F17/00(2006.01)I 主分类号 B66F9/02(2006.01)I
代理机构 洛阳公信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41120 代理人 王学鹏
主权项 一种带有安全防护装置的轨道式升降机,包括底座(1)和两根竖直设置在底座(1)上的立柱(2),在两根立柱(2)上沿其长度方向均设有轨道槽(3),并于轨道槽(3)内设置链条(4),该链条(4)由底座(1)内的动力装置驱动,带动与链条(4)连接的托杆(5)沿轨道槽(3)升降重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安全防护装置包括重物保护杆(6)和托杆保护杆(7),重物保护杆(6)的两端分别固定在两根立柱(2)的侧壁上,并与托杆(5)平行,并且重物保护杆(6)的位置高于托杆(5)升降的下限位,托杆保护杆(7)固定设置在轨道槽(3)的开口边沿,并垂直于重物的升降方向和所述的托杆(5),托杆保护杆(7)的位置低于托杆(5)升降的下限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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