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含梅子风味的口含型无烟烟草制品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含梅子风味的口含型无烟烟草制品;属无烟烟草化学技术领域。本发明所述口含型无烟烟草制品,包括以下质量份组分:烟草20-50份;梅子粉和/或梅子提取物,其中,9份≤梅子粉的质量份+3×梅子提取物的质量份≤30份;单选用梅子粉时取9-30份,单选用梅子提取物时取3-10份;食品添加剂10-30份;增香剂0.01-2份。本发明首次提供了一种含梅子风味的口含型无烟烟草制品,将梅子粉和/或梅子提取物添加在口含型无烟烟草制品中,使得梅子和烟草有机结合在一起,这不仅改善了口含型无烟烟草制品的口感,而且具有保健作用,既满足了吸食者对烟的心理需求,又保护了吸食者的身体健康。 |
申请公布号 |
CN103494320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12.02 |
申请号 |
CN201310407225.4 |
申请日期 |
2013.09.09 |
申请人 |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发明人 |
朱卓越;杨华武;李亚白;郭小义;刘金云;邓昌健;傅见山;赵瑜;姚元香;钟科军;谭新良 |
分类号 |
A24B13/00(2006.01)I;A24B15/18(2006.01)I;A24B3/12(2006.01)I;A24B3/14(2006.01)I |
主分类号 |
A24B13/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长沙市融智专利事务所 43114 |
代理人 |
魏娟 |
主权项 |
一种含梅子风味的口含型无烟烟草制品,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质量份组分:烟草40‑50份;梅子粉和/或梅子提取物,其中,梅子粉和梅子提取物的含量取值应满足以下公式:15份≤梅子粉的质量份+3×梅子提取物的质量份≤30份;单选用梅子粉时取20‑30份,单选用梅子提取物时取10‑15份;食品添加剂15‑25份;增香剂0.5‑2.0份;所述食品添加剂由食盐、碳酸氢钠、苯甲酸钠、鱼精蛋白按质量比1‑2:2.5‑4:0.5‑1:2‑4组成;所述增香剂由香荚兰豆或其提取物、榛子或其提取物、甘草粉或其提取物、大马酮、巨豆三烯酮、氧代紫罗兰酮,氧代大马酮,紫苏葶按质量比1‑5:1‑3:5‑20:1‑3:0.5‑2:0.2‑2:0.5‑5:0.1‑2组成。 |
地址 |
410007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