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废弃电子含铅玻璃的无害化处理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废弃电子含铅玻璃的无害化处理方法,包括以下工艺步骤:将废弃电子含铅玻璃和无烟煤分别破碎至0.074~0.5mm,混合均匀,加入到熔融的低铅渣熔体中;将混合物料在温度1200~1250℃下进行熔炼0.5~1.0h,得到粗铅和还原渣。采用本发明方法处理含铅玻璃得到粗铅纯度为98%以上,还原渣含铅量为2%以下,铅的回收率达到90%以上。本发明具有技术灵活、工艺简单的特点,并且还能够充分利用熔融低铅渣的显热,实现热能有效利用的同时节约资源,且本发明的工业成本较低,有利于企业将该技术运用于废弃电子含铅玻璃和废铅渣的同时处理过程。 |
申请公布号 |
CN105112682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12.02 |
申请号 |
CN201510396472.8 |
申请日期 |
2015.07.08 |
申请人 |
东北大学 |
发明人 |
金哲男;吕建芳;杨洪英;种煜;佟琳琳;杨坤;陈国宝;范有静 |
分类号 |
C22B13/02(2006.01)I;C22B7/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C22B13/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沈阳东大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1109 |
代理人 |
梁焱 |
主权项 |
一种废弃电子含铅玻璃的无害化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工艺步骤:(1)配料及混料将废弃电子含铅玻璃和无烟煤分别破碎至0.074~0.5mm,混合均匀,加入到熔融的低铅渣熔体中,其中废弃电子含铅玻璃加入量为低铅渣重量的10%~30%,无烟煤加入量为废弃电子含铅玻璃中氧化铅摩尔量的1.0 ~1.5倍;(2)熔炼将混合物料在温度1200~1250℃下进行熔炼0.5~1.0h,得到粗铅和还原渣。 |
地址 |
110819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