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自拍杆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自拍杆,涉及摄像器材领域,解决了现有技术中使用自拍杆拍摄出来的图像效果单一且清晰度差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主要技术方案为:一种自拍杆,包括杆体、与所述杆体一端连接的手柄、与所述杆体另一端连接的托架,其中,所述托架用于固定移动设备;所述自拍杆还包括:摄像头,所述摄像头架设于所述杆体上,用于进行图像拍摄并与所述移动设备建立有通信连接,通过所述通信连接向所述移动设备传输拍摄的图像数据。本实用新型主要用于户外活动中。
申请公布号 CN204829205U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2.02
申请号 CN201520200615.9 申请日期 2015.04.03
申请人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大神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发明人 周鸿祎;潘志勇
分类号 F16M13/04(2006.01)I;F16M11/06(2006.01)I;G03B17/56(2006.01)I;H04N5/232(2006.01)I 主分类号 F16M13/04(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鼎佳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48 代理人 王伟锋;刘铁生
主权项 一种自拍杆,所述自拍杆包括:杆体、与所述杆体一端连接的手柄、与所述杆体另一端连接的托架,其中,所述托架用于固定移动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自拍杆还包括:摄像头,所述摄像头架设于所述杆体上,用于进行图像拍摄并与所述移动设备建立有通信连接,通过所述通信连接向所述移动设备传输拍摄的图像数据。
地址 100088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D座112室(德胜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