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局部眼用肽制剂
摘要 肽的局部眼用制剂以及它们用于治疗和/或局部预防眼病,优选眼后段疾病的用途。
申请公布号 CN102753153B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1.25
申请号 CN201080063430.8 申请日期 2010.12.17
申请人 BCN肽类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拉法尔·西莫卡农热;克里斯蒂娜·埃尔南德斯帕斯夸尔;J·费尔南德斯卡尔亚多;马可·戈麦斯卡米诺斯;雷波拉·乔达娜吕什一世;约瑟·法雷拉辛佛洛;B·蓬萨提奥维奥尔斯
分类号 A61K9/127(2006.01)I;A61K9/51(2006.01)I;A61K9/00(2006.01)I;A61K38/00(2006.01)I;A61K38/31(2006.01)I;A61K47/48(2006.01)I 主分类号 A61K9/127(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安信方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62 代理人 武晶晶;杨淑媛
主权项 局部眼用组合物在制备用于通过局部眼部施用来治疗和/或预防眼后段疾病的药物中的用途,该眼后段疾病是选自下组,该组由以下各项构成:非增殖性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增殖性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视网膜神经退行性病变、视网膜新生血管形成、缺血诱导的视网膜病变、早产儿视网膜病变、镰状红细胞性视网膜病变、视网膜静脉阻塞以及视网膜色素变性,该眼用组合物选自含有治疗有效量的选自生长抑素或生长抑素类似物的肽的滴眼剂、油膏以及软膏组成的组,所述生长抑素或生长抑素类似物是选自下组,该组由以下各项构成:生长抑素‑28、生长抑素‑14、生长抑素‑13、前生长抑素原、奥曲肽、兰瑞肽、伐普肽、帕瑞肽、司格列肽、皮质抑素以及它们的药学上可接受的盐类,并且其中所述肽的浓度在1μg/mL与40mg/mL之间。
地址 西班牙巴塞罗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