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污水分质提标及深度处理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污水分质提标及深度处理方法,属于污水处理技术领域。污水经稳流池、格栅间处理后,进入调节池,再经提升泵房分别进行分质处理、预处理和深度处理,将污水分类收集,预处理是指污水进行前物化沉淀、水解酸化、选菌处理、氧化处理、二次沉淀、后物化气浮后排出进行深度处理,深度处理以预处理气浮排出的污水为处理对象,进行前物化沉淀、水解酸化、平流沉淀、氧化后,进行深处理后再经后物化气浮排出。将本发明应用于污水处理,不仅实现了污水的分质提标,且处理效果更好,处理成本较低。
申请公布号 CN104086047B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1.25
申请号 CN201410338645.6 申请日期 2014.07.16
申请人 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杨立峰;蔡芝斌
分类号 C02F9/14(2006.01)I 主分类号 C02F9/14(2006.01)I
代理机构 绍兴市越兴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20 代理人 蒋卫东
主权项 一种污水分质提标及深度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污水经稳流池、格栅间处理后,进入调节池,再经提升泵房分别进行分质处理、预处理和深度处理,所述的分质处理是指将污水分类收集,经前物化沉淀、水解酸化、中级沉淀、曝气、二级沉淀、后物化气浮处理后排出并输送符合一级A排放标准的处理水,格栅采用细格栅,过栅流速为0.9m/s,栅条间隔5mm,栅前水深0.95m,单组格栅宽度1.9m,格栅处理时间7.4分钟,前物化沉淀时其沉淀区的上升流速为8.3m/h,水解酸化采用A<sup>2</sup>O生物处理法,标准状态下供氧量为36964m<sup>3</sup>/h,620m<sup>3</sup>/min,气水比3.0:1,处理12小时,中级沉淀采用A<sup>2</sup>O与AO结合,其污水表面负荷为1.33m<sup>3</sup>/m<sup>2</sup>·h,曝气采用AO池,以微孔鼓风曝气方式充氧,标准状态下的供氧量为29572m<sup>3</sup>/h,700m<sup>3</sup>/min,气水比3.3:1,曝气器为高密度聚乙烯管式曝气器,曝气处理16.8小时,二级沉淀的污水表面负荷为0.72m<sup>3</sup>/m<sup>2</sup>·h,后物化气浮处理污水表面负荷6.22m<sup>3</sup>/m<sup>2</sup>·h,上升流速1.73mm/s,停留时间9.65min,溶气水回流比30%;所述的预处理是指污水进行前物化沉淀、水解酸化、选菌处理、氧化处理、二次沉淀、后物化气浮后排出,格栅间采用粗格栅,处理8.2分钟,调节池处理9小时,前物化沉淀由混合区、絮凝区、推流反应区、沉淀区和浓缩区组成,沉淀区上升流速为6.7‑10m/h,水解酸化9小时,氧化曝气处理43.22小时,二次沉淀污水表面负荷为0.41‑0.5m<sup>3</sup>/m<sup>2</sup>·h;所述的深度处理以预处理气浮排出的污水为处理对象,进行前物化沉淀、水解酸化、平流沉淀、氧化后,进行深处理后再经后物化气浮排出,前物化沉淀时沉淀区的上升流速为8.3m/h,水解酸化处理10小时,平流沉淀的污水表面负荷为1.44m<sup>3</sup>/m<sup>2</sup>·h,氧化处理10小时,后物化气污水浮表面负荷4.15‑5.18m<sup>3</sup>/m<sup>2</sup>·h,上升流速1.15‑1.4mm/s,溶气水回流比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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