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真空吸尘器 |
摘要 |
一种真空吸尘器(1,21,31),包括空气入口(3)、空气出口(6)和用于将空气与空气中的颗粒分离的可旋转分离器(9)。所述分离器(9)包括位于所述空气入口(3)和所述空气出口(6)之间的至少一个空气进入开口(109)。所述真空吸尘器(1,21,31)设置有用于将至少部分空气朝向所述分离器(9)引导的空气引导装置(15,22,37)。所述空气引导装置(15,22,37)在使用时提供用于绕所述分离器(9)的旋转空气柱(17)的在轴向方向上的至少部分封闭的界限。所述空气引导装置(15,22,37)的边缘(115,122)到所述分离器(9)的旋转轴线(11)的最小距离(R<sub>ag</sub>)大于所述分离器(9)的空气进入开口(109)到所述分离器(9)的旋转轴线(11)的距离(R<sub>s</sub>)。 |
申请公布号 |
CN102090870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11.25 |
申请号 |
CN201010586004.4 |
申请日期 |
2010.12.08 |
申请人 |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J·T·范德库伊;F·R·伍尔霍斯特;B·J·德维特;J·M·伯尔斯玛 |
分类号 |
A47L9/10(2006.01)I;A47L9/16(2006.01)I |
主分类号 |
A47L9/1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吴立明 |
主权项 |
一种真空吸尘器(1,21,31),包括空气入口(3,36)、空气出口(6)、第一腔室(4)、第二腔室(5)、位于所述第一腔室(4)和所述第二腔室(5)之间的壁(7),和用于将空气与空气中的颗粒分离的可旋转分离器(9),所述分离器(9)包括位于所述空气入口(3)和所述空气出口(6)之间的至少一个空气进入开口(109),其中所述真空吸尘器(1,21,31)设置有用于将至少部分空气朝向所述分离器(9)引导的空气引导装置(15,22,37),其中所述分离器(9)布置在位于所述第一腔室(4)和所述第二腔室(5)之间的所述壁(7)与所述空气引导装置(15,22,37)之间,所述空气引导装置(15,22,37)在使用时提供用于绕所述分离器(9)的旋转空气柱(17)的在轴向方向上的至少部分封闭的界限,其中所述空气引导装置(15,22,37)的边缘(115,122)到所述分离器(9)的旋转轴线(11)的最小距离(R<sub>ag</sub>)大于所述分离器(9)的空气进入开口(109)到所述分离器(9)的旋转轴线(11)的距离(R<sub>s</sub>)。 |
地址 |
荷兰艾恩德霍芬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