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含有五氟磺草胺、绿草定和咪草烟或咪草啶酸的协同性除草组合物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含有五氟磺草胺+绿草定和咪草烟或咪草啶酸的协同性除草组合物,所述组合物用于防治作物特别是稻谷、谷物类和谷类作物、牧草、牧场、工业植被处理(IVM)、水生植物和草地中的杂草。这些组合物提供改善的苗后除草性杂草防治。 |
申请公布号 |
CN103442560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11.25 |
申请号 |
CN201280013791.0 |
申请日期 |
2012.01.17 |
申请人 |
陶氏益农公司 |
发明人 |
R.K.曼;M.索里巴斯阿米拉;C.辛普森;A.T.埃利斯;J.D.西伯特;R.B.拉希特;L.沃尔顿;V.朗斯顿 |
分类号 |
A01N29/00(2006.01)I;A01N33/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01N29/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嘉元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84 |
代理人 |
张永新 |
主权项 |
协同性除草混合物,其含有除草有效量的(a)五氟磺草胺+绿草定,和(b)咪草烟或咪草啶酸,其中除草作用为协同作用时,换算成活性成分的五氟磺草胺+换算成活性成分的绿草定与换算成活性成分的咪草烟或咪草啶酸的重量比范围为1:1至17:1。 |
地址 |
美国印第安纳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