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装置以及内窥镜装置
摘要 照明装置(1a)具备:光源部(21),其设置在插入部(2)的基端侧并射出激励光;第一光传送部(24),其从插入部(2)的基端侧配置到前端侧,将来自光源部(21)的激励光引导到前端侧;荧光部件(22),其设置在第一光传送部(24)的前端,并被激励光所激励而放出照明光;以及光检测部(30),其设置在荧光部件(22)的附近,检测从荧光部件(22)放出的照明光的光量而输出检测信号。根据本发明,可提供如下的照明装置(1a)以及内窥镜装置(1):在从光源部(21)向荧光部件照射激光而从荧光部件(22)放出照明光,并对外部进行照明时,可正确且定量地评价照明光的光量。
申请公布号 CN102245080B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1.25
申请号 CN200880132307.X 申请日期 2008.12.15
申请人 奥林巴斯株式会社 发明人 小林英一
分类号 A61B1/06(2006.01)I;A61B1/00(2006.01)I;G02B23/26(2006.01)I 主分类号 A61B1/06(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代理人 李辉;黄纶伟
主权项 一种照明装置,该照明装置具备:光源部,其射出激励光;第一光传送部,其引导来自上述光源部的上述激励光;荧光部件,其被上述激励光所激励而放出照明光;其特征在于,该照明装置还具备:光检测部,其直接接受从该荧光部件放出的上述照明光,检测该照明光的光量而输出检测信号。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