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灯(PAR30)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为:灯(PAR30);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照明的器具;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整体形状;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立体图1;5.由于后视图,左视图及右视图与主视图相同,故省略上述3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469507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1.25
申请号 CN201530151444.0 申请日期 2015.05.17
申请人 中山市合鑫灯饰有限公司 发明人 何长平
分类号 26-04(10) 主分类号 26-04(1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地址 528400 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芙南路23号(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