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配有安全装置的汽车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配有安全装置的汽车,用以保护碰撞到汽车上的行人或骑自行车的人,安全装置包括至少一个气囊,该气囊在未激活的基本状态是叠合地设置于车身结构上的,而在被激活的、展开的状态则至少部分地覆盖围绕挡风玻璃的框架。气囊在被激活的、展开的状态下在挡风玻璃前面撑开一挡风玻璃覆盖物,其具有至少一个这样的区域,在该区域中,在挡风玻璃覆盖物的朝向挡风玻璃的一侧上分布安置有多个干扰体。当行人或骑自行车的人以其头部碰撞到该区域上时,该区域便被压向挡风玻璃。此时,干扰体致使挡风玻璃先受损坏,从而减小该区域中挡风玻璃的坚固性,当头部在该区域碰撞时,挡风玻璃塌陷。与未先受损坏的挡风玻璃比,碰撞时的头部加速值更小。 |
申请公布号 |
CN103153715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11.25 |
申请号 |
CN201180048051.6 |
申请日期 |
2011.09.27 |
申请人 |
宝马股份公司 |
发明人 |
U·伊文茨;U·科斯特勒;W·迈尔霍费尔;N·施奈德 |
分类号 |
B60R21/36(2006.01)I |
主分类号 |
B60R21/36(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邓斐 |
主权项 |
配有安全装置(1)的汽车,该安全装置用以保护碰撞到汽车上的行人或骑自行车的人,所述安全装置(1)包括至少一个气囊(6,6′),该气囊在未激活的基本状态是叠合起来设置于车身结构上的,而在被激活的、展开的状态则覆盖围绕挡风玻璃(2)的框架的至少一部分,其中,所述气囊(6′)在被激活的、展开的状态下在所述挡风玻璃(2)前面撑开一挡风玻璃覆盖物(7′),其特征在于:所述挡风玻璃覆盖物(7′)具有至少一个这样的区域,在该区域中,在挡风玻璃覆盖物(7′)的朝向挡风玻璃(2)的一侧上分布安置有多个干扰体(10),当行人或骑自行车的人以其头部碰撞到所述挡风玻璃覆盖物(7′)的该区域上时,该区域便被压向挡风玻璃(2)并使挡风玻璃先受损坏。 |
地址 |
德国慕尼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