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吸尘器(15-03)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吸尘器(15-03)。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吸收杂物、灰尘等。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5.图中A所示为透明材料。
申请公布号 CN303454309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1.18
申请号 CN201530187782.X 申请日期 2015.06.10
申请人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张继兼;李莎;陈南飞
分类号 15-05(10) 主分类号 15-05(10)
代理机构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代理人 罗满
主权项
地址 519070 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