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白色发光装置 |
摘要 |
提供一种兼顾高演色性、高发光效率的白色发光装置。实施方式的白色发光装置具备:发光元件,在大于等于430nm小于等于470nm的波长区域具有峰值波长;第1荧光体,发出大于等于525nm小于等于560nm的第1峰值波长的光;第2荧光体,发出比第1峰值波长长的第2峰值波长的光;第3荧光体,发出比第2峰值波长长的、大于等于620nm小于等于750nm的第3峰值波长的光。而后,第1荧光体和第2荧光体具有MSi<sub>α</sub>O<sub>β</sub>N<sub>γ</sub>的组成,在将第1峰值波长设成λ1(nm)、将第2峰值波长设为λ2(nm)的情况下,1100≤λ1+λ2,并且λ2-λ1≤60。 |
申请公布号 |
CN103311413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11.18 |
申请号 |
CN201310063120.1 |
申请日期 |
2013.02.28 |
申请人 |
株式会社东芝 |
发明人 |
服部靖;冈田葵;平松亮介;石田邦夫;加藤雅礼 |
分类号 |
H01L33/50(2010.01)I;C09K11/79(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1L33/50(2010.01)I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孙蕾 |
主权项 |
一种白色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发光元件,在大于等于430nm小于等于470nm的波长区域具有峰值波长;第1荧光体,发出大于等于525nm小于等于560nm的第1峰值波长的光;第2荧光体,发出比上述第1峰值波长长的第2峰值波长的光;以及第3荧光体,发出比上述第2峰值波长长的、大于等于620nm小于等于750nm的第3峰值波长的光,上述第1荧光体和上述第2荧光体具有以下组成:MSi<sub>α</sub>O<sub>β</sub>N<sub>γ</sub>,其中,M包含Eu,必须包含Sr或者Ba,1.8≤α≤2.4,1.8≤β≤2.2,1.8≤γ≤2.2,在将上述第1峰值波长设为λ1、将上述第2峰值波长设为λ2的情况下,1100≤λ1+λ2,并且λ2‑λ1≤60,其中,λ1的单位是nm,λ2的单位是nm。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