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装置和显示装置
摘要 背光源装置(12)具备:LED(17);导光板(19),其具有与LED(17)相对的光入射面(19b)和光出射面(19a);柱面透镜光栅部(42),其是以沿着第2方向排列多个沿着第1方向延伸的柱面透镜(42a)的形式配置而成的;第1棱镜片(43),其相对于柱面透镜光栅部(42)配置在表侧,是以沿着第2方向排列多个第1单位棱镜(43a)的形式配置而成的,第1单位棱镜(43a)沿着第1方向延伸,截面形状为大致三角形;第2棱镜片(44),其配置在柱面透镜光栅部(42)与第1棱镜片(43)之间,是以沿着第2方向排列多个第2单位棱镜(44a)的形式配置而成的,第2单位棱镜(44a)沿着第1方向延伸,截面形状为大致三角形,且第2单位棱镜(44a)的顶角(θv2)大于第1单位棱镜(43a)的顶角(θv1)。
申请公布号 CN105074325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1.18
申请号 CN201480018579.2 申请日期 2014.03.27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平山良信;福岛浩;荒木亮;八木秀悟;景山昌纪;稻田透
分类号 F21S2/00(2006.01)I;F21V5/00(2015.01)I;F21V5/02(2006.01)I;G02F1/1333(2006.01)I;G02F1/13357(2006.01)I;F21Y101/02(2006.01)N 主分类号 F21S2/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11323 代理人 权鲜枝
主权项 一种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光源;导光板,其为方形的板状,其外周端面中的成为对边的一对端面中的至少任一方为与上述光源相对的光入射面,并且一方板面为使光出射的光出射面;柱面透镜光栅部,其配置于上述导光板的上述光出射面侧,其中柱面透镜在沿着上述导光板的上述外周端面中成为对边并且不包括上述光入射面的一对端面的第1方向上延伸,上述多个柱面透镜以在沿着上述导光板的上述外周端面中的包括上述光入射面的上述一对端面的第2方向上排列的方式配置;第1各向异性聚光部,其相对于上述柱面透镜光栅部配置在与上述导光板侧相反的一侧,是以沿着上述第2方向排列多个第1单位棱镜的形式配置而成的,上述第1单位棱镜沿着上述第1方向延伸,截面形状为大致三角形;以及第2各向异性聚光部,其以介于上述柱面透镜光栅部与上述第1各向异性聚光部之间的形式配置,是以沿着上述第2方向排列多个第2单位棱镜的形式配置而成的,上述第2单位棱镜沿着上述第1方向延伸,截面形状为大致三角形,且上述第2单位棱镜的顶角大于上述第1单位棱镜的顶角。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