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燃气燃烧器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燃气燃烧器,包括引射管组件、燃烧器基座、外环燃烧器和内环燃烧器;引射管组件包括:与燃气管连通的气管副接头、副喷嘴、副引射管,且依次连通,副引射管还与副一次空气进口连通;与燃气管连通的第一气管主接头、第一主喷嘴、第一主引射管,且依次连通,第一主引射管还与第一主一次空气进口连通;第二气管主接头、第二主喷嘴和第二主引射管,且依次连通,第二主引射管还与第二主一次空气进口连通,第二气管主接头通过主气分气道与第一气管主接头连通;外环燃烧器包括外环底座和外环火盖且形成两个对称的混气室;本发明具有结构合理、气流阻力小、燃烧充分、热效率高、废气排放少的有益效果。 |
申请公布号 |
CN103423745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11.18 |
申请号 |
CN201310343820.6 |
申请日期 |
2013.08.08 |
申请人 |
浙江火星人厨具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李欣;黄安奎;黄卫斌 |
分类号 |
F23D14/06(2006.01)I;F23D14/64(2006.01)I;F23D14/46(2006.01)I |
主分类号 |
F23D14/06(2006.01)I |
代理机构 |
杭州赛科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30 |
代理人 |
曹绍文 |
主权项 |
一种燃气燃烧器,包括引射管组件、燃烧器基座(6)、外环燃烧器(5)和内环燃烧器(35),其特征是,引射管组件包括:与燃气管连通的气管副接头(31)、副喷嘴(32)、副引射管(33),且依次连通,副引射管(33)还与副一次空气进口(34)连通;与燃气管连通的第一气管主接头(13)、第一主喷嘴(12)、第一主引射管(11),且依次连通,第一主引射管(11)还与第一主一次空气进口(14)连通;第二气管主接头(43)、第二主喷嘴(42)和第二主引射管(41),且依次连通,第二主引射管(41)还与第二主一次空气进口(44)连通,第二气管主接头(43)通过主气分气道(2)与第一气管主接头(13)连通;外环燃烧器(5)包括外环底座(51)和外环火盖(7)且形成两个对称的混气室(52),外环底座(51)上设置有对称的第一出口(61)和第二出口(62)且分别与对称的混气室(52)连通;引射管组件中的副引射管(33)经燃烧器基座(6)与内环燃烧器(35)连通;引射管组件中的第一主引射管(11)、第二主引射管(41)经燃烧器基座(6)分别与第一出口(61)和第二出口(62)连通;所述外环燃烧器(5)中的外环火盖(7)设置有两块位置对称的燃烧隔离板(712),从而构成所述的两个混气室(52)。 |
地址 |
314400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石径路7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