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液体的果蝇诱杀剂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防治害虫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液体的果蝇诱杀剂,它包括以下组分及含量:饮品:5-35重量份、食醋:0-8重量份、甜味剂:0.5-8重量份、杀虫剂:0.1-3重量份、水:2-20重量份;其中饮品包括以下组分及含量:酒精饮品:0-35重量份、果汁类饮品:0-20重量份、汽水类饮品:0-20重量份;其中杀虫剂为激素类药物,本诱杀剂无毒无害,制作方便成本低,对诱杀果蝇有很好的效果。 |
申请公布号 |
CN105053012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11.18 |
申请号 |
CN201510417315.0 |
申请日期 |
2015.07.16 |
申请人 |
刘向阳 |
发明人 |
刘向阳 |
分类号 |
A01N61/00(2006.01)I;A01P7/04(2006.01)I;A01P19/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01N61/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湖州金卫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32 |
代理人 |
裴金华;汤荷芬 |
主权项 |
一种液体的果蝇诱杀剂,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以下组分及含量:饮品 5‑35重量份食醋 0‑8重量份甜味剂 0.5‑8重量份杀虫剂 0.1‑3重量份水 2‑20重量份;其中饮品包括以下组分及含量:酒精饮品 0‑35重量份果汁类饮品 0‑20重量份汽水类饮品 0‑20重量份其中杀虫剂为激素类药物。 |
地址 |
313000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镇安深花园2幢1单元40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