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自拍杆(A2-03)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自拍杆(A2-03)。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固定电子产品并以线控或蓝牙的方式控制电子产品拍照。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其外形。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使用状态参考图。5.本外观设计产品的俯视图、仰视图无设计要点,故省略。
申请公布号 CN303454049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1.18
申请号 CN201530207065.9 申请日期 2015.06.19
申请人 冯炳坤 发明人 冯炳坤
分类号 14-99(10) 主分类号 14-99(10)
代理机构 深圳市启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70 代理人 郁士吉
主权项
地址 515300 广东省普宁市流沙南街道和美邻村公路片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