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玻璃抛光剂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玻璃抛光剂,其特征在于,以重量份计,包括如下组分:水,60-80份;异丙醇,2-6份;硅微粉,10-20份;Fe<sub>3</sub>O<sub>4</sub>粉末,粒径范围0.3-1.2微米,8-15份;起泡剂1-3份;炭黑0.01-0.03份;短碳纤维,长度范围0.2毫米-1.5毫米,1-3份。根据本发明的玻璃抛光剂,由于采用了Fe<sub>3</sub>O<sub>4</sub>做为研磨剂,因此当使用带有磁性的Fe<sub>3</sub>O<sub>4</sub>自身具有磁性,在研磨过程中不会由于离心作用而发生离散,并且在外力的推动下会在表面分布的更加均匀。 |
申请公布号 |
CN105038608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11.11 |
申请号 |
CN201510341595.1 |
申请日期 |
2015.06.18 |
申请人 |
上海飞尔实业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程学勇 |
分类号 |
C09G1/02(2006.01)I |
主分类号 |
C09G1/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53 |
代理人 |
冯子玲 |
主权项 |
一种玻璃抛光剂,其特征在于,以重量份计,包括如下组分:水,60‑80份;异丙醇,2‑6份;硅微粉,10‑20份;Fe<sub>3</sub>O<sub>4</sub>粉末,8‑15份;起泡剂1‑3份;炭黑0.01‑0.03份;短碳纤维,1‑3份。 |
地址 |
201100 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7198号2幢B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