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动三轮车(A2)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动三轮车( A2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骑乘或载重。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5.省略视图:仰视图无设计要点,故省略。
申请公布号 CN303438328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1.11
申请号 CN201530249113.0 申请日期 2015.07.13
申请人 爱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段华;李世爽
分类号 12-11(10) 主分类号 12-11(10)
代理机构 天津盛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2209 代理人 刘玲
主权项
地址 301600 天津市静海县静海经济开发区南区爱玛路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