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矿泉水瓶(1)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矿泉水瓶(1)。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盛放饮料。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形状与图案的结合。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5.后视图、右视图无设计要点,省略后视图和右视图。6.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色彩。
申请公布号 CN303436332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1.11
申请号 CN201530132414.5 申请日期 2015.05.08
申请人 安徽野岭饮料食品有限公司 发明人 倪永培;陈兆东;俞景圣
分类号 09-01(10) 主分类号 09-01(1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地址 237200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佛子岭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