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配有视频屏幕的信息装置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配有视频屏幕的信息装置,其用于通过使用视频屏幕以交互方式向用户提供信息。例如,此类装置可用作贺卡、小册子、菜单、文件夹、盒子、目录等。该信息装置以印刷品的形式制成,并且包括:片材基座,一个电源连接至其上;视频屏幕;控制单元,该控制单元可存储数据,该信息装置包括至少一个发光元件,该发光元件是光纤,其中该片材基座上设有至少一个连接到电源的、并与发光元件光学耦合的LED。该视频屏幕的设计将在维持整体大小的同时确保技术成果,其目的在于增加与消费者之间的互动。也有助于增强消费者在使用该装置时的兴趣,这反过来确保了该装置在用于提高产品的营销效果和市场上的服务推广方面的高度有效性。 |
申请公布号 |
CN204759956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11.11 |
申请号 |
CN201520256309.7 |
申请日期 |
2015.04.24 |
申请人 |
阿梅里奇普有限责任公司 |
发明人 |
鲁列夫斯基·夫拉季米尔·伊瓦诺维奇 |
分类号 |
G09F9/35(2006.01)I;G09F27/00(2006.01)I;B42D15/02(2006.01)I;B42D3/12(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9F9/35(2006.01)I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博锐专利事务所 44275 |
代理人 |
张明 |
主权项 |
一种配有视频屏幕的信息装置,所述信息装置以印刷品的形式制成,并且包括:片材基座,一个电源连接至其上;视频屏幕;控制单元,所述控制单元可存储数据,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装置包括至少一个发光元件,所述发光元件是光纤,其中所述片材基座上设有至少一个连接到所述电源的、并与发光元件光学耦合的LED。 |
地址 |
俄罗斯莫斯科市阿尔图菲耶夫斯科耶路4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