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外部骨固定装置
摘要 本申请公开了涉及外部骨固定装置的实施例,该外部骨固定装置被构造成矫正骨畸形或修复骨损伤。该装置能够包括:多个基部,该多个基部被构造成附接到骨的一部分;以及多个支柱,该多个支柱被构造成能够调节长度以改变多个基部与所附接的骨部分的位置和取向。
申请公布号 CN105050517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1.11
申请号 CN201480014050.3 申请日期 2014.03.13
申请人 德普伊新特斯产品公司 发明人 J-N.博德;M.瓦尔;T.毛格汉;N.默里
分类号 A61B17/62(2006.01)I;A61B17/64(2006.01)I;A61B17/66(2006.01)I 主分类号 A61B17/62(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代理人 胡斌
主权项 一种支柱,所述支柱被构造成沿支柱轴线连接到外部骨固定构件对,所述支柱包括:支柱主体,所述支柱主体包括螺杆和套筒,所述螺杆包括沿所述支柱轴线伸长的杆主体,所述杆主体限定至少部分地具有螺纹的外表面,并且所述套筒包括套筒主体和至少延伸到所述套筒主体中的套筒镗孔,所述套筒镗孔被构造成接收所述螺杆的至少一部分,使得所述螺杆能够沿所述支柱轴线相对于所述套筒平移;和致动器,所述致动器由所述支柱主体支承且通过螺纹附接到所述螺杆,使得所述致动器围绕所述支柱轴线相对于所述螺杆的旋转使所述螺杆和所述套筒中的至少一个或两个沿所述支柱轴线相对于所述螺杆和所述套筒中的另一个平移,所述致动器包括被构造成接收转矩的夹持构件,所述转矩使所述致动器围绕所述支柱轴线相对于所述螺杆旋转,其中所述夹持构件包括主体和延伸穿过所述夹持构件的主体的夹持构件镗孔,所述夹持构件的主体具有至少部分地限定所述夹持构件镗孔的内表面和与所述内表面相对的外表面,所述夹持构件镗孔被构造成至少部分地接收所述支柱主体,并且所述夹持构件还包括沿远离所述夹持构件主体的内表面的方向从所述夹持构件主体的外表面向外延伸的突起。
地址 美国马萨诸塞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