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浴室用除臭剂及其制备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浴室用除臭剂及其制备方法,浴室用除臭剂以重量组分计包括:乙二醇70-80份,硬脂酸钠2-8份,苹果酸8-15份,苯氧基醋酸20-30份,尼泊金丁酯0.5-2份,乙醇18-25份,樟脑5-10份,氨基磺酸3-8份,二氯异氰尿酸钠2-6份;制备方法为将苯氧基醋酸溶于乙二醇中,加入苹果酸和尼泊金丁酯,于50-60℃搅拌20-30分钟,然后将剩余组分加入以上得到的混合物中,继续搅拌混合均匀后,降至室温即可。本发明提供的浴室用除臭剂可以很好地除去浴室异味,并且一次使用后除臭效果可以持续20天以上,除臭性能好,使用简单。 |
申请公布号 |
CN10503169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11.11 |
申请号 |
CN201510532676.X |
申请日期 |
2015.08.27 |
申请人 |
苏州科淼新材料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党斌 |
分类号 |
A61L9/01(2006.01)I;A61L101/36(2006.01)N;A61L101/34(2006.01)N;A61L101/40(2006.01)N;A61L101/32(2006.01)N |
主分类号 |
A61L9/01(2006.01)I |
代理机构 |
南京正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43 |
代理人 |
顾伯兴 |
主权项 |
一种浴室用除臭剂,其特征在于,以重量组分计包括:乙二醇70‑80份,硬脂酸钠2‑8份,苹果酸8‑15份,苯氧基醋酸20‑30份,尼泊金丁酯0.5‑2份,乙醇18‑25份,樟脑5‑10份,氨基磺酸3‑8份,二氯异氰尿酸钠2‑6份。 |
地址 |
215101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丹枫路218号1幢328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