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电子邮件证据处理系统及处理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电子邮件证据处理系统以及与该系统对应的电子邮件证据处理方法,该包括取证MTA、数字签名模块、证据存储模块、出证模块:所述取证MTA在传递电子邮件的同时根据所传递的邮件生成包含该邮件所有信息的记录文件;数字签名模块,用来对记录文件进行数字签名、时间戳签名形成证据;证据存储模块,对经过数字签名模块签名的证据进行存储;出证模块,对证据存储模块中经过签名的证据进行完整性验证,根据通过验证的证据所记录的内容出具相应的报告;所述取证MTA、数字签名模块以及出证模块均处于具备公信力的第三方监控环境下。另外,本发明公开的内容还有一种可实现验证发件人身份的电子邮件证据处理系统以及可实现第三人对邮件进行背签的电子邮件证据处理系统,上述两个系统对应的电子邮件证据处理方法也是本发明公开的内容。 |
申请公布号 |
CN10502313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11.04 |
申请号 |
CN201510211403.5 |
申请日期 |
2015.04.29 |
申请人 |
杭州猿人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赵波涛;张平;郑雷 |
分类号 |
G06Q10/10(2012.01)I |
主分类号 |
G06Q10/10(2012.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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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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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电子邮件证据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取证MTA、数字签名模块、证据存储模块、出证模块:所述取证MTA在传递电子邮件的同时根据所传递的邮件生成包含该邮件所有信息的记录文件;数字签名模块,用来对记录文件进行数字签名、时间戳签名形成证据;证据存储模块,对经过数字签名模块签名的证据进行存储;出证模块,对证据存储模块中经过签名的证据进行完整性验证,根据通过验证的证据所记录的内容出具相应的报告;所述取证MTA、数字签名模块以及出证模块均处于具备公信力的第三方监控环境下。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一幢(北)三楼B3008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