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眼科近视弱视理疗康复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眼科近视弱视理疗康复装置(10),其包括壳体(100),壳体(100)具有顶壁(110)、前侧壁(120)、后侧壁(130)和底壁(140),前侧壁(120)具有通风孔(1235),后侧壁(130)在设置凹入部(133),壳体(100)的内部具有一对竖直设置的燃烧筒(150),其特征在于,燃烧筒(150)沿竖直方向延伸并在顶壁(110)露出,装置(10)还包括排烟元件(111),排烟元件(111)位于顶壁(110)上并可枢转地覆盖一对燃烧筒(150)的顶部开口,排烟元件(111)与所述顶壁(11010)齐平,排烟元件(111)具有对应顶部开口设置的多个开孔。本发明的眼科近视弱视理疗康复装置,降低了燃烧筒的高度,使用轻便的排烟元件,从而减轻了装置的整体重量。 |
申请公布号 |
CN105012139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11.04 |
申请号 |
CN201410154148.0 |
申请日期 |
2014.04.17 |
申请人 |
张海波 |
发明人 |
不公告发明人 |
分类号 |
A61H39/06(2006.01)I;B08B15/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1H39/06(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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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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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眼科近视弱视理疗康复装置(10),包括壳体(100),所述壳体(100)具有顶壁(110)、前侧壁(120)、后侧壁(130)和底壁(140),所述前侧壁(120)具有通风孔(1235 ),所述后侧壁(130)在与人眼相对应的位置设置凹入部(133),所述壳体(100)的内部具有一对分别对应人眼的位置竖直设置的燃烧筒(150),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烧筒(150)沿竖直方向延伸并在所述顶壁(110)露出,所述装置(10)还包括排烟元件(111),所述排烟元件(111)位于所述顶壁(110)上并可枢转地覆盖所述一对燃烧筒(15010 )的顶部开口,所述排烟元件(111)与所述顶壁(110)大致齐平,所述排烟元件(111)具有对应所述顶部开口设置的多个开孔。 |
地址 |
100015 北京市朝阳区将府家园101-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