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除毛器;HAIR REMOVING APPARATUS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工作稳定性得到提高的除毛器,尤其涉及在利用光线进行皮肤美容的光线照射器,尤其在除毛器中,通过提高便携性提高使用便利性,且只在除毛器完全贴近皮肤的情况下才照射除毛用光线,从而在使用除毛器时,无需太阳镜等保护装置,防止误动作的工作稳定性得到提高的除毛器。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工作稳定性得到提高的除毛器,包括:主体,具备安装部;光线盒,结合于上述安装部,包括由光源灯和具备控制部的第一基板结合而成的第一主体,及结合于上述第一主体前方的第一盖部件;在上述光源灯上沿前周边具备皮肤检测感测器;上述控制部只在通过上述皮肤检测感测器的全部部位检测到皮肤的情况下才照射光线。 |
申请公布号 |
TW201540227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11.01 |
申请号 |
TW103134974 |
申请日期 |
2014.10.08 |
申请人 |
哈贝任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HABALAN MED & BEAUTY CO., LTD. |
发明人 |
金相斗 KIM, SANG DU |
分类号 |
A45D26/00(2006.01) |
主分类号 |
A45D26/00(2006.01)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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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黄志扬 |
主权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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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南韩 K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