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尾灯(JF155)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尾灯(JF155)。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照明。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形状、结构。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1。5.该工作辅灯侧部设置有环形结构,可被设置于相应带状结构上,起到相应佩戴作用。
申请公布号 CN303425475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0.28
申请号 CN201530133276.2 申请日期 2015.05.08
申请人 余姚市金丰电器有限公司 发明人 张吉锋
分类号 26-06(10) 主分类号 26-06(10)
代理机构 宁波理文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3244 代理人 孟湘明
主权项
地址 315400 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泗门镇工业园区(齐心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