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铁质高尔夫球杆组和高尔夫球杆头 |
摘要 |
一种高尔夫球杆组,该高尔夫球杆组包括n根(n是等于或大于2的整数)铁质高尔夫球杆。n根高尔夫球杆中的每一根都具有轨道r1,该轨道r1从底部的正背面方向的中间位置向后延伸。当前边缘和轨道起点Sr之间的距离d1被限定为从具有最小实际杆面倾角的高尔夫球杆开始按照实际杆面倾角的升序排列的d1(1),d1(2),……,d1(n)时,该高尔夫球杆组满足下列关系式:d1(1)≤d1(2)≤……d1(n),且d1(1)<d1(n)。较佳地,该高尔夫球杆组满足下列关系式:d1(1)<d1(2)<……<d1(n)。 |
申请公布号 |
CN103055480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10.28 |
申请号 |
CN201210306775.2 |
申请日期 |
2012.08.24 |
申请人 |
邓禄普体育用品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元川祐贵 |
分类号 |
A63B53/04(2015.01)I;A63B60/42(2015.01)I;A63B102/32(2015.01)N |
主分类号 |
A63B53/04(2015.01)I |
代理机构 |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31210 |
代理人 |
梅高强;崔巍 |
主权项 |
一种高尔夫球杆组,包括n根铁质高尔夫球杆,n是大于或等于2的整数,其特征在于,其中,n根高尔夫球杆中的每一根都具有从底部的正背面方向的中间位置向后延伸的轨道;并且当前边缘和轨道起点之间的距离d1被限定为从具有最小实际杆面倾角的所述高尔夫球杆开始按照实际杆面倾角的升序排列的d1(1),d1(2),……,d1(n)时,所述高尔夫球杆组满足下列关系式1:关系式1:d1(1)≤d1(2)≤……≤d1(n),且d1(1)<d1(n)。 |
地址 |
日本国兵库县神户市中央区胁浜町3丁目6番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