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深井救援装置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深井救援领域,具体提供了一种深井救援装置。该装置包括控制单元、提拉部件和至少一个第一机械手,每个第一机械手包括第一操纵杆、第一活动臂、第二活动臂和第三活动臂,第二活动臂和第三活动臂均为圆弧状,第一活动臂包括彼此固定连接的第一分支、第二分支和第三分支,第一分支与第一操纵杆可活动连接,第二分支与第二活动臂可活动连接、第三分支与第三活动臂可活动连接并且第二活动臂与第三活动臂各自的凹面彼此向内相对,使得第二活动臂和第三活动臂形成抓手,第二活动臂和第三活动臂各自设置有与提拉部件配合使用的第一提拉孔,每个第一机械手还包括受控于控制单元的第一驱动单元和第二驱动单元。 |
申请公布号 |
CN204723628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10.28 |
申请号 |
CN201520477894.3 |
申请日期 |
2015.06.30 |
申请人 |
李开伟 |
发明人 |
李开伟 |
分类号 |
A62B99/00(2009.01)I |
主分类号 |
A62B99/00(2009.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饶钱 |
主权项 |
一种深井救援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控制单元、提拉部件和至少一个第一机械手,所述至少一个第一机械手中的每个第一机械手包括第一操纵杆、第一活动臂、第二活动臂和第三活动臂,所述第二活动臂和所述第三活动臂均为圆弧状,所述第一活动臂包括彼此固定连接的第一分支、第二分支和第三分支,所述第一分支与所述第一操纵杆可活动连接,所述第二分支与所述第二活动臂可活动连接、所述第三分支与所述第三活动臂可活动连接并且所述第二活动臂与所述第三活动臂各自的凹面彼此向内相对,使得所述第二活动臂与所述第三活动臂形成抓手,所述第二活动臂和所述第三活动臂各自设置有与所述提拉部件配合使用的第一提拉孔,所述每个第一机械手还包括用于改变所述第二活动臂与所述第三活动臂之间的开合角度的第一驱动单元,以及用于改变所述第一活动臂的第一分支与所述第一操纵杆之间的相对角度的第二驱动单元,所述第一驱动单元和所述第二驱动单元均受控于所述控制单元。 |
地址 |
400000 重庆市渝北区兴隆镇龙平村7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