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防止剪辑的监控视频录制装置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防止剪辑的监控视频录制装置,包括摄像机,所述摄像机的拍摄视野内设置有至少一个标志物,所述标志物在所述摄像机的拍摄画面的一个区域中形成连续且不循环的画面,这种防止剪辑的监控视频录制装置结构简单,受到“内标法”原理的启发,在摄像机拍摄的区域内设置了标志物,将连续不循环的画面内标进摄像机的拍摄画面中,从而杜绝视频数据被串改的可能性,提高监控视频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
申请公布号 |
CN204733294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10.28 |
申请号 |
CN201520541455.4 |
申请日期 |
2015.07.23 |
申请人 |
熊建民 |
发明人 |
熊建民;曾桂凤;王鲁 |
分类号 |
H04N7/18(2006.01)I;H04N5/225(2006.01)I;H04N5/76(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N7/18(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中济纬天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429 |
代理人 |
朱鑫乐 |
主权项 |
一种防止剪辑的监控视频录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摄像机,所述摄像机的拍摄视野内设置有至少一个标志物,所述标志物在所述摄像机的拍摄画面的一个区域中形成连续且不循环的画面。 |
地址 |
213164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常州大学专家楼甲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