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针对机动车尾气造成区域性污染的净化器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针对机动车尾气造成区域性污染的净化器,净化器内模块间的相互协调,可提高净化效果、降低对催化材料的要求。静电除尘模块产生臭氧,有助于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的净化;污染物净化模块消耗臭氧,避免二次污染;加热器可调节温度提高一氧化碳净化材料效果、降低了对净化材料的要求。在壳体内安装引风机、气流分布器、加热器、静电除尘模块、污染物净化模块;控制模块实现净化控制过程,操作人员可通过壳体上的控制元件调节工作参数。引风机将污染空气吸入,经过气流分布器后,首先经过静电除尘除去粉尘,再次经过气流分布器,在污染物净化模块进行污染物净化,最后净化后的洁净空气排放至大气。 |
申请公布号 |
CN104984643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10.21 |
申请号 |
CN201510360763.1 |
申请日期 |
2015.06.26 |
申请人 |
上海纳米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何丹农;赵昆峰;高振源;蔡婷;袁静;杨玲 |
分类号 |
B01D53/76(2006.01)I;B01D53/56(2006.01)I;B01D53/62(2006.01)I;B01D53/72(2006.01)I;B03C3/017(2006.01)I |
主分类号 |
B01D53/76(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上海东方易知识产权事务所 31121 |
代理人 |
唐莉莎 |
主权项 |
一种针对机动车尾气造成区域性污染的净化器,其特征在于,净化器内模块间的相互协调,可提高净化效果、降低对催化材料的要求;静电除尘模块产生臭氧,有助于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的净化;污染物净化模块消耗臭氧,避免二次污染;加热器可调节温度提高一氧化碳净化材料效果、降低了对净化材料的要求。 |
地址 |
200241 上海市闵行区江川东路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