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可实现煤的部分气化燃烧的蒸汽锅炉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实现煤的部分气化燃烧的蒸汽锅炉,包括链条炉排和锅炉本体,所述锅炉本体位于所述链条炉排的正上方,所述链条炉排的下方设有多个风室,多个所述风室沿所述链条炉排的传送方向顺次设置,且多个所述风室位于所述锅炉本体的炉膛的正下方,其中首端的风室上设置有蒸汽喷管,所述炉膛内还设置有中拱,所述中拱将所述炉膛前后划分为前部炉膛和后部炉膛,所述前部炉膛位于首端的风室的正上方,后部炉膛位于剩下的风室的正上方。本实用新型实现煤的部分气化燃烧,避免锅炉冒黑烟现象,可降低锅炉的灰渣含碳量;还可降低煤层温度,减少NO<sub>x</sub>的生成。
申请公布号 CN204717652U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0.21
申请号 CN201520389443.4 申请日期 2015.06.08
申请人 哈尔滨华氏海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发明人 王纲;刘伟
分类号 F22B31/00(2006.01)I;F23L7/00(2006.01)I;F23B10/00(2011.01)I;F23M5/06(2006.01)I;F23M5/08(2006.01)I;F22B31/08(2006.01)I 主分类号 F22B31/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细软智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471 代理人 周宇
主权项 一种可实现煤的部分气化燃烧的蒸汽锅炉,包括链条炉排(5)和锅炉本体(42),所述锅炉本体(42)位于所述链条炉排(5)的正上方,所述链条炉排(5)的下方设有多个风室(7),多个所述风室(7)沿所述链条炉排(5)的传送方向顺次设置,且多个所述风室(7)位于所述锅炉本体(42)的炉膛(22)的正下方,其特征在于:其中首端的风室(7)上设置有蒸汽喷管(8),所述炉膛(22)内还设置有中拱(11),所述中拱(11)将所述炉膛(22)前后划分为前部炉膛和后部炉膛,所述前部炉膛位于首端的风室(7)的正上方,后部炉膛位于剩下的风室(7)的正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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