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自翻转复位摇臂下水作业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船舶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自翻转复位摇臂下水作业方法,在摇臂翻转完成下水作业,导管架离开摇臂落入水中之后,摇臂在下水驳船的尾纵倾恢复力矩、水的浮力力矩及摇臂自身重量力矩的作用下,自动发生翻转并恢复至下水作业前的水平状态,不需要额外对摇臂施加外力即可自动复原状态,无需外部施工条件,操作简便、效率高,节约成本。
申请公布号 CN104986296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0.21
申请号 CN201510325547.3 申请日期 2015.06.12
申请人 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 发明人 练博强;陈标烘;王波;王飞跃
分类号 B63B27/26(2006.01)I 主分类号 B63B27/26(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11344 代理人 马丽丽
主权项 一种自翻转复位摇臂下水作业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1)摇臂通过相互配合使用的转轴及半圆套与下水驳船的艉部可转动连接,所述转轴设置在摇臂上,半圆套设置在下水驳船上,转轴限位在半圆套上,摇臂可绕转轴转动,所述摇臂的一端与用于输送导管架的滑道抵接,所述下水驳船的下部设置有用于限制摇臂进一步翻转的限位装置;2)导管架沿滑道滑动至摇臂上部并继续向前滑动,在导管架重力以及摇臂自身重力的作用下,摇臂以转轴为支点带动导管架翻转;3)摇臂旋转至最大角度处于竖立状态且碰触所述限位装置,导管架从摇臂脱离,下水驳船的尾部在导管架重力以及摇臂翻转惯性的作用下形成一尾纵倾角A;4)导管架落入水中,下水驳船在自身重力作用下恢复平衡,所述尾纵倾角A消失,尾纵倾角A消失的过程中产生的尾纵倾恢复力矩及水的浮力力矩对摇臂施加一向上的作用力,使得摇臂绕所述转轴向上旋转;5)摇臂在尾纵倾恢复力矩及水的浮力力矩的作用下向上旋转一定角度后,摇臂的重心位置恢复至转轴的右侧,摇臂在自重恢复力矩的作用下继续旋转;6)摇臂在自重恢复力矩的作用下恢复至下水作业前的水平状态。
地址 510000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