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防自杀通报系统
摘要 一种防自杀通报系统,其嵌入式摄影机安装于窗(门)场所上方,持续摄录场所及人体影像来判别人的行为模式,且嵌入式摄影机内具有讯号输出单元,当判别人的行为模式成立后,则讯号输出单元将发出通报讯号;藉此,人若是为非自杀之人,则解除警戒,令讯号输出单元不启动,人若是自杀之人则进入警戒,进一步对人体影像的异常动作进行判断,若人体影像的动作符合记忆体预先所设定之行为模式,则启动讯号输出单元,立即发出通报讯号,俾以通报其自杀事件。
申请公布号 TW201539388 申请公布日期 2015.10.16
申请号 TW103112146 申请日期 2014.04.01
申请人 廖礼士 发明人 廖礼士
分类号 G08B21/02(2006.01);G06K9/78(2006.01) 主分类号 G08B21/02(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何崇熙
主权项
地址 桃园市杨梅区高青路32巷3号 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