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发光元件、发光装置、显示装置和电子设备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发光元件、发光装置、显示装置以及电子设备。发光元件具有阴极、阳极和发光部,发光部具备从阳极侧向阴极侧层叠的第1发光层、第2发光层和第3发光层,上述第1、第2和第3发光层分别含有发光材料、主体材料、辅助掺杂材料而构成,将上述第1、第2和第3发光层所含的辅助掺杂材料的含量分别设为C<sub>Assist</sub>(EML1)、C<sub>Assist</sub>(EML2)和C<sub>Assist</sub>(EML3)时,满足下述关系式(A)。C<sub>Assist</sub>(EML1)≥C<sub>Assist</sub>(EML2)>C<sub>Assist</sub>(EML3)≥0···(A)。 |
申请公布号 |
CN104979480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10.14 |
申请号 |
CN201510091749.6 |
申请日期 |
2015.02.28 |
申请人 |
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山本英利;深濑章夫 |
分类号 |
H01L51/50(2006.01)I;H01L51/54(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1L51/5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苗堃;金世煜 |
主权项 |
一种发光元件,其特征在于,具有:阴极,阳极,和发光部,设置在所述阴极与所述阳极之间,通过施加驱动电压而发光;所述发光部具备从所述阳极侧向所述阴极侧层叠的、发出第1光的第1发光层、发出与所述第1光颜色不同的第2光的第2发光层和发出与所述第2光颜色相同的第3光的第3发光层,所述第1、第2和第3发光层分别含有发光材料、保持所述发光材料的主体材料、以及辅助掺杂材料而构成,所述主体材料和所述辅助掺杂材料中的一方是电子输送性高的材料,另一方是空穴输送性高的材料,将所述第1、第2和第3发光层所含的所述辅助掺杂材料的含量分别设为C<sub>Assist</sub>(EML1)、C<sub>Assist</sub>(EML2)和C<sub>Assist</sub>(EML3)时,满足下述关系式(A),C<sub>Assist</sub>(EML1)≥C<sub>Assist</sub>(EML2)>C<sub>Assist</sub>(EML3)≥0···(A)。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 |